江苏就地管理农民工及其随带配偶子女就业等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1日07:31 扬子晚报

  本报讯 2月29日下午,省长罗志军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江苏省民航“十一五”及至2020年发展规划》。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江苏省农民工权益保护办法(草案)》、《江苏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草案)》、《江苏省〈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实施办法》和《省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草案)》、《省政府关于修改〈江苏省气象管理办法〉等18件规章的决定(草案)》。

  会议听取了《江苏省民航“十一五”及至2020年发展规划》编制情况汇报。《规划》提出了“十一五”及至2020年我省民航发展的指导思想、规划目标、发展重点,以及近期和远期实施安排。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这个规划。

  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省农民工权益保护办法(草案)》。会议强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公平对待、强化服务、完善管理、合理引导的原则,建立惠及农民工的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和制度,将农民工及其随带配偶、子女的就业、教育、医疗等纳入当地公共服务和管理范围。

  会议审议通过了《省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草案)》和《省政府关于修改〈江苏省气象管理办法〉等18件规章的决定(草案)》。为了更好地适应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省政府对现行134件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对主要内容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所替代的规章予以废止,对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的规章宣布失效,对部分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的规章进行修改完善。 (陆 峰)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诚招合作伙伴 ·邮箱大奖等你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