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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李林楷:中国对于私人财产保护刚起步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2日14:40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记者 周乐瑞 李宜航 许琛 “明星代表”李林楷接受羊城晚报专访时强调中国对于私人财产的保护才刚刚起步 ■李林楷 简介
教授级高工,1962年生于揭阳,第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政协揭阳市委员会副主席,民盟揭阳市委主委。曾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劳动模范”称号,2005年获国务院授予政府特殊津贴。 五年前,他领衔上书将保护私人财产写入宪法。那时,有人说他是反历史潮流。 重压之下,他不抛弃,不放弃,继续呼吁、呐喊。 一年多后,他的坚持得到回报,保护私产的建议最终被写入宪法修正案,“民营企业家如此深地介入宪法的修订,让自己的声音体现在国家根本大法中,这还是首次。” 昨天,接受羊城晚报专访的李林楷,回味这起具有标本意义的人大代表参政实例仍显激动。 今年,他又将眼光聚焦于“私产入宪”后的“衍生物”,与公民财产权益息息相关的《物权法》。李林楷认为,《物权法》出台后,在很多问题上仍缺乏相关的配套政策,像“住改商”、城中村房屋归属等问题,《物权法》仍需进一步明确…… 在这位掌控数亿资产的民企老板眼中,中国对于私人财产保护才刚刚起步,远未达到终点。 “超前”提出私产入宪化解民企“做大”忧虑 羊城晚报:您的“人大代表”生涯有几年了? 李林楷(以下简称“李”):我的“人大代表”生涯有近15年了。从1993年起,我就当选为揭阳榕城区人大代表,主要是针对地方发展的一些问题提出相关建议,慢慢地积累了一些当代表的经验。2003年起,我成为全国人大代表,今年继续连任。 羊城晚报:2003年,您第一次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为什么就敢于提出“保护私有财产”这么敏感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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