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周洪宇建议设立区域发展协调委员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3日02:27 燕赵都市报

  本报北京电(记者 王小波)“我建议把‘东北办’、‘西部办’、‘中部办’合并成国务院区域发展协调委员会。减少各办之间的职能交叉和权限冲突。”全国人大代表周洪宇昨日表示。

  2007年4月,“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办公室”设立,与先前成立的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和国家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被简称为“中部办”、“东北办”和“西部办”。三办同设立于国家发改委,但级别不同,“东北办”和“西部办”属副部级机构,“中部办”则仅仅设置于发改委地区经济司,在地区经济司增设中部地区发展处、中部地区政策体制处。

  周洪宇代表认为,这种设置不由得让人们对国家区域规划产生联想。为什么“中部办”获得的“待遇”与“西部办”和“东北办”不同?这样设置也让一些地区地位一直比较尴尬。让人联想到不同地区是否受到同等对待。

  “这就好比是买东西,现行的是‘零售制’,‘三办’和国家讨价还价,得到的价码不一样。能否变‘零售制’为批发和团购,让不同地位要价相同?”周洪宇代表打比方说。

  周洪宇代表认为,这种设置难免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中部地区与西部、东北等地区的协调发展,也不利于各地区各省之间的统一协调发展。

  他建议把“中部办”与“西部办”、“东北办”这些机构一起归并成立一个“国务院区域发展协调委员会”,这个机构相当于副部级,可以挂在国家发改委,也可以直属国务院,由国务院副总理担任委员会主任。设立这样一个综合统筹协调机构,不但有利于区域协调发展,缩小中部与东部的发展差距、与西部和东北的政策差距,实现均衡发展,而且可以精简政府机构,减少各办之间的职能交叉和权限冲突,简化公务手续,减少横向协调困难,有利于建立统一、精简、高效的符合市场经济和民主法治要求的现代化政府体制,这也与当前国家所考虑的以“精简机构、提高效率、强化服务”等为改革宗旨的“大部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目标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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