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3000条假烟被卖到潍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3日02:49 大众网-齐鲁晚报

  □记者 张焜

  本报潍坊3月2日讯 宋某从福建购进山东品牌假烟3000条在潍坊销售,涉案价值近12万元。近日,法院判决其犯非法经营罪,处以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9000元。

  2007年6月初,家住青州的宋某通过朋友介绍联系到了住在福建的王某,并以13800元的价格,从其手中购买了150条假冒的“精品八喜”香烟。把假烟带到潍坊后,他以1.5万元的价格卖给了潍坊的一名销售商。没过多久,宋某就得知假烟已销售一空,并且没有被人察觉,这下让他觉得这确实是个“生财之道”。当月下旬,他又找到了王某,再次以42750元的价格购进假“清香哈德门”、“吉祥将军”卷烟2850条,并在6月29日夜里秘密将300条假烟以5100元的价格卖掉。这时,执法人员得到了他贩卖假烟的消息,并已经开始秘密侦查。第二天夜里,急于将大批假烟出售的宋某,秘密开车来到309国道边一僻静之处,准备再将一部分假烟卖给买家,却没料到与他碰面的是执法人员。

  受理此案的法院经审理查明,宋某被抓获时,其租住的房屋中还有假烟2529条。法院认为,宋某非法贩卖假冒卷烟,涉案价值近12万元,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构成非法经营罪。近日,法院判决其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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