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日确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3日02:49 新闻晨报

  晨报记者谢克伟报道记者昨天从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获悉,劳动保障部今年在全国范围内继续试行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日制度(简称“统考日”),“统考日”日期已确定,具体为:3月21、22、23日,5月16、17、18日,7月18、19、20日,9月19、20、21日,11月21、22、23日。由劳动保障部组织的全国统一鉴定日期是5月17、18日和11月22、23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等6个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和部分新职业的试验性鉴定,安排在“统考日”其他日期进行。

  今年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物业管理员、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广告设计师、企业信息管理师、网络编辑员、职业指导人员、企业培训师、企业文化师、营销师、秘书。劳动保障部还将组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培训师、企业文化师6个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和部分新职业的试验性鉴定。

  要了解详细鉴定信息,可登录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www.osta.org.cn/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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