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报料台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3日04:19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提问:“我去年跟公司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是1500元,但实际上每个月都只有1200元左右,有部分奖金被当作风险押金压着,有部分是因为没完成任务就扣下来不给了的。因为我觉得工资低有抱怨,所以公司就把我调到另外一个更差的部门去了。我想知道我合同还有4个月到期,要辞职的话需不需要赔钱?另外公司还压了我的毕业证。”

  刘范杨张律师事务所宋律师:如果用人单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那么劳动者就可以提出辞职申请。

  提问:“马上又要跟公司签订用工合同了,但公司出的用工合同,相当于公司的规章制度,并没有有利于我们的条款,这样的合同,我们有没有权不签?”

  刘范杨张律师事务所宋律师:拒绝签合同就是意味着劳动者放弃了工作。但如果条款本身太苛刻或者公司规章制度和法律有抵触,那么合同本身就是违法的,就是无效的。任何规章制度都不能和法律相冲突,所以公司的规章如果不利于劳动者,那么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实习生金嘉玺第E日记者刘思远杨艳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诚招合作伙伴 ·邮箱大奖等你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