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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判刑法官拍亲情DV去感化(2)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3日07:08 华龙网-重庆商报
镜头② 买了很多好吃零食 想请法官带给妈妈 3月1日上午10时许,合川区龙市镇一普通农家院里,读初三的亮亮(化名)正在帮姑姑打理猪草,同时和一旁的表弟、表妹有说有笑。这时重庆市五中院刑二庭女法官刘健红一行来到他家,亮亮赶忙搬来桌椅,招呼大家坐下。 亮亮的童年是不幸的:在他半岁时,爸爸因病去世。后来,继父也没怎么管他。2003年,他的妈妈也因拐卖妇女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妈妈出事后,亮亮搬进了四姑妈家。“这孩子命苦,但他懂事早,平时很勤快,放学回来不但帮我做农活,有时还自己弄饭。”姑妈谈起亮亮的遭遇就抹眼泪。 得知法官要给自己摄像,亮亮兴奋得不知将手放在哪里好。“我给妈妈买了一包零食,都是平时她喜欢吃的。”亮亮随后从屋里提出了一大包饼干、虾条等零食,想请法官们带给妈妈,当得知零食按规定不能随便带进监狱时,亮亮愣了下,“那我给她写封信,麻烦你们转交给她。” 很快,亮亮拿出笔和纸,当场写下家书,对着镜头念起了信的内容:“妈妈,祝你‘三八’节快乐!因忙升学考试,我暂时不能亲自去看你,本来给你买了零食请法官带给你,但你们那里有规定,不能带进去,等你出来后我会给你买好多好多好吃的……你要在里面好好表现,早日出来与我团聚……想你的儿子:亮亮。” 对亮亮、明明的整个拍摄过程各花了一个小时。据刘法官介绍,这是两个孩子第一次给妈妈过“三八”妇女节。除了拍DV,他们还给两个孩子带去了慰问金,今后还将不定期资助两人读书。 新闻背景 狱中两女囚 获得过减刑 刘法官说,亮亮、明明的母亲尽管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但在服刑期间,两人表现良好,都获得过减刑,考虑到孩子的学习成绩、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所以这次选择了这两个典型的家庭的生活来录制DV,3月8日,他们将这份特别礼物送到正在重庆女子监狱服刑的亮亮、明明的母亲面前,用亲情感化她们。 记者 陈保发 实习生 张阳阳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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