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体制创新促进城乡师资均衡发展的建议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3日23:48

  提案人: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

  当前,我国城乡教师的质量和数量差距显著,城乡教师资源配置极不均衡。一方面城市教师相对过剩,编制超员,优秀教师云集,另一方面,在广大农村地区,教师数量不足,素质偏低,优秀教师凤毛麟角。更令人担心的是,农村现有优秀教师出于种种考虑,还在源源不断地流向城市,农村优秀教师的流失给已经极不均衡的城乡教育雪上加霜。

  为了提高农村教师的素质和数量,国家已经出台了不少举措。如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但是,尽管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现有农村教师的素质,但难以从根本上改善城乡教师不均衡的状况。

  中西部地区、特别是农村地区在教师资源配置不均衡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教师队伍的区域分布不均衡,凸现城乡、东中西部严重的结构性失衡。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城市地区教师岗位基本饱和甚至出现超编现象,师范院校毕业生在这些地区很难进入教师队伍。而在西部不发达地区、特别是西部广大农村地区则教师普遍短缺,中小学教师尤其是公办教师严重不足。

  第二,教师队伍的质量相对于东部地区普遍偏低。在中西部不发达地区和偏远落后的农村地区,教师的学历达标率较低、职称较低,相当一部分是由民办教师转为正式教师的,还存在着大量的代课教师。这些教师普遍存在着观念陈旧、知识结构比较单一、教育教学方式相对落后等情况,不仅难以适应新课改的要求,有的甚至连基本的教育教学质量都难以保证。

  第三,教师队伍存在着结构性不协调。中西部广大农村地区结构不仅在教师的数量和质量方面都存在较大问题,在学科结构也存在着明显的不协调,外语、艺术等学科的教师十分缺乏。

  我们认为,缺乏制度保障是导致教师资源非平衡发展的重要原因。应着眼于加强有利于教育均衡发展的教师管理、流动和合理配置的体制机制创新,从根本上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教育公平的实现。为此,我们建议:

  1、以教师支教与进修制度促城乡师资均衡发展

  支教制度:国家应尽快完善城市教师到农村,尤其是贫困、边远地区的薄弱校和缺编校支教的制度。以国家层面的制度化的政策,有力地推进城镇教师特别是优秀、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该充分发挥对当地学校和教师资源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的作用,并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落实鼓励城市教师到农村支教的相关保障措施,以切实保障支教制度的实施。建立教师支教职责及其效果考核评价制度,将教师支教效果作为其晋升职称和职务,参评优秀教师或特级教师的必备条件。

  进修制度:国家要充分重视并尽快建立农村教师定期到城市学校学习进修的制度。各省、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当地农村教师到城市学校学习交流的整体规划与年度计划,并制定相关政策,以保障农村教师到城市学校学习的各方面支持条件。特别是,针对农村学校师资少、工作任务重因而教师难以有时间到城市学习,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在保证教学内容、时间与质量的前提下,创造性地制定政策,允许农村学校统筹安排、灵活调整教学时间,如学科间轮换教学时间,或将部分教学时间调到周末、节假日或寒暑假,以保障农村教师有时间到城市学校学习进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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