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江上游开发要考虑对生态环境影响的建议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3日23:50

  提案人: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

  长江上游地区水能资源丰富,水能蕴藏量占全流域近90%。未来20年,长江水电开发的主战场在长江上游地区,将有一批水电工程开工建设,届时在长江上游干支流将形成较大规模的梯级水电站群。这些水电站及水库投入运行后,将对长江上游及全流域的生态与环境产生重要影响。

  如果现行规划的水电工程全部实施,长江上游地区水库总库容将达到河川径流量的61%,除赤水河等少数支流外,长江上游干流决大多数河段都将布满梯级水库,相当多的天然河流将转为半天然河流或人工控制的河流,这种变化将给长江的生态系统和环境带来长期的影响。

  健康的长江不仅应该为人类服务,而且也应为流域自然生态系统提供良好的环境,流域水文循环和生态系统的维持需要自然的长江。所以,在开发和利用长江上游地区的水能资源时,应该深入了解上下游地区生态与环境敏感点,充分考虑所在水文循环、河流生态、水生物、资源、环境和人文等方面的制约因素,避免或减少水电开发对生态与环境的影响。

  长江上游梯级水电站建设对流域生态与环境的影响十分复杂,短时间内较难看出明显影响,应本着科学务实的态度全面客观分析,处理好保护生态环境与水电开发的关系。水电开发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者应该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鼓励公众参与,尽量采取措施,减小水电工程对流域生态与环境的影响,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1)政府及各部门、流域管理者、水库管理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都应该具有生态与环境保护的理念,充分认识到水电站建设和运行给生态与环境带来的不利用影响,同时应该认识到问题的复杂性和长期性。

  (2)加强流域综合管理,在长江干支流水资源综合规划中,应从长江全流域角度,根据各河段特点,制定河流生态流量标准,作为水电站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行的依据。水电站建设必须保持河流必要的生态流量,并从流域的角度考虑梯级水电站的生态调度。

  (3)在“长江流域综合规划”的修编过程中,应谨慎论证和安排水电和水库建设,综合考虑河流的经济和自然功能,逐步实现水利设施的生态调度,特别是金沙江中游的水电开发。应根据修编好的长江流域综合规划,调整水电开发专项规划。

  (4)以流域为单元,定期进行生态与环境监测,进行长期的科学观测和科学研究,对水库建设不仅应进行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更重要的是需要建立后评估制度,在工程完成后观测和分析对流域生态与环境的影响。

  (5)水电站的规划不能仅考虑水能利用的经济指标,还要考虑水电站及水库对各类自然保护区及生态与环境敏感区的影响,应将避免和减少这种影响作为规划的重要目标。对于已经造成影响的,应该采取必要的工程和非工程措施进行修复。

  (6)从法律等制度上建立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需要水电站受益者向受影响的河流生态和弱势群体进行补偿,建立流域生态与环境保护工作和研究费用的投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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