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立法进程加强海岛开发保护管理的建议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3日23:54

  提案人:中国致公党中央委员会

  上个世纪中后期以来,特别是《联合国海洋公约》生效后,世界各沿海国家更加关注海洋资源和海洋权益,并调整海洋政策,加强海洋管理,壮大海洋工作队伍,这已成为世界潮流。我国已将“实施海洋开发”作为和平崛起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国际社会海权意识的增强,作为海陆兼备的海上疆土——海岛已成为共同关注的焦点。根据《联合国海洋公约》规定:一个岛礁的主权归属可以决定拥有1550平方公里的领海主权(相当于一个小型县的面积),一个能维持人类居住或者其本身的经济生活的岛屿可以拥有43万平方公里的专属经济区及该区域内的生物和非生物资源,从这个意义上讲,维护海岛安全就是维护海洋国土的安全。

  我国有300万平方公里的海域,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海岛有7300多个,在500平方米以下的海岛约有上万个,这是确立我国300万平方公里海域的重要基础。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以及沿海省市在海岛开发、保护和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海岛开发、保护和管理试点工作取得成效。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家海洋局在全国海岛综合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先后建立了3批海岛开发、保护和管理试点,有力地推动了当地海岛保护、开发与管理工作的开展,并促进了海岛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国家和地方层面的海岛保护与利用法规制度体系开始建立。2003年,国家海洋局、民政部和总参谋部联合颁布了《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加强无居民海岛的有效保护与合理开发,将无居民海岛的开发、保护和管理纳入法律化轨道,为实现依法治岛、依法管岛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相继建立了一大批海岛自然保护区,使海洋资源得到有效的保护。

  然而,随着近年来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自然资源的紧缺,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的现象在一些沿海地区越来越多,我国的海岛保护、开发与管理也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海岛生态破坏严重。从当前已经开发利用的无居民海岛看,普遍缺少规划。一些地方随意在海岛上开采石料、破坏植被,损害了海洋自然景观和海上天然屏障;一些地方随意修建连岛大坝,破坏了海洋生态系统;一些单位任意在海岛上倾倒垃圾和有毒有害废物,把海岛变成了垃圾场;一些地方滥捕、滥采海岛上的珍稀生物资源,致使资源量急剧下降,甚至濒临枯竭。

  (二)海岛数量急剧减少。近年来,炸岛、采石、砍伐、挖砂等严重改变海岛地形、地貌的事件时有发生,致使海岛数量不断减少。根据海岛调查数据,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东南一个省份海岛数量为1546个,到2005年,因炸岛和围海造田等原因就消失了83个;北方的一个省份海岛数量为132个,到2005年仅存72个,减少数量占原海岛总量的46%。南海的许多珊瑚岛,受挖掘和自然侵蚀的影响,已面临灭失的严重威胁。

  (三)特殊海岛保护不力。在我国已经公布的77个领海基点中,位于海岛上的领海基点有75个,其中有66个设在无居民海岛上;有的海岛上设有各种等级的基线点、重力点、天文点、水准点、全球卫星定位控制点等设施和标志;有的海岛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生态系统,保存了一批独特的珍稀物种;还有的海岛拥有重要的历史遗迹和自然景观。这些海岛,其保护和管理事关国家和社会利益,而目前却普遍缺乏有力的保护措施,存在安全隐患,一些海岛已经遭到严重破坏。为更好地解决现阶段海岛开发、保护与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我们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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