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移交“三供”首选“国有”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4日00:32 哈尔滨日报

  哈尔滨新闻网讯(记者 王方遒)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获悉,哈尔滨市已出台《哈尔滨市国有企业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和物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方案》规定,原则上由国有公益企业接收国企主辅分离中移交的“三供”企业,以防止弃管等影响群众生活的现象发生。

  据介绍,分离国有企业承担的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和物业等“三供”的社会职能,是国企改革中国企主业与辅业分离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哈尔滨市已完成24户国有企业家属区的“三供”分离,还有30户企业未完成分离。为防止今后“三供”分离中出现接收方在取得分离移交费用后弃管等短期行为发生,《方案》规定,原则上“三供”分离后必须移交国有或国有控股的公益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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