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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江西十余部门八一广场为您维权(图)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4日00:43 中国江西网
3月3日下午,江西省200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新闻发布会在南昌举行。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中国江西新闻网记者 邓小勇 摄)
江西省文明办主任杨六华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有关活动安排。(中国江西新闻网记者 邓小勇 摄) 中国江西新闻网3月3日南昌讯(记者 邓小勇 报道)3月3日下午,江西省消费者协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是“消费与责任”,其核心内涵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据介绍,今年3月15日,全省各地都将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省委宣传部、省工商局、省消协,南昌市委宣传部、市工商局、市消协将联合有关部门在南昌市八一广场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组织专人参与活动现场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向消费者发放相关宣传资料,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解答消费者疑惑问题。 此外,活动现场还将举行消费维权先进人物表彰仪式,诚信承诺企业代表发表诚信承诺宣言以及消费者代表发表消费与责任倡议等活动。 编辑:杨冗晟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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