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开始推荐孔子学院教师 录取后不得无故放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4日01:14 中国江西网

  中国江西新闻网3月3日南昌讯(记者 邓小勇 报道)江西网记者3月3日从省教育厅获悉,即日起,江西推荐2008-2009学年度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孔子学院教师活动启动。据了解,教师被正式录取后,不得无故放弃,否则将取消教师本人申报资格三年。如对外推荐后未被国外聘用或因客观原因未能派出,将保留派出资格2年。

  条件

  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非英语语种岗位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58周岁(含),具有两年以上高校或中学教龄、并正从事对外汉语、中文、外语、教育等课程教学的教师及普通话测试员。有国外教学经历者优先考虑。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水平,能较熟练地使用外语进行日常生活和工作交流。身心健康,具有较好的适应能力和交际沟通能力。

  程序

  国家公派汉语教师人选由教师所在单位组织推荐,名额不限;赴国外孔子学院任教教师人选,由孔子学院中方院校组织推荐,2008-2009学年度孔子学院中方院校派赴国外孔子学院的新设和需要轮换的岗位 ,要求每个岗位按照1:2的比例推荐人选。推荐不出合适教师人选的单位,可提出从公派教师中选拔推荐的申请。

  报名

  申请人可在国家汉办公派教师信息管理系统网址shizi.hanban.edu.cn进入后,点击“公派教师报名 ”栏目或打开www.hanban.org.cn“汉语教师/国家公派汉语教师”栏目,按照内容及提示完成网上报名。

  申请人填报国外岗位志愿时,可在汉办网址:www.hanban.org.cn“汉语教师/国家公派汉语教师”栏目中查询“国家公派教师岗位信息”。申请人填报国外岗位志愿时,三个志愿中须分别填报不同国家的岗位。每个岗位按报名的一定比例选取复试人员,对填报三、四、五类艰苦地区国家或服从分配的教师适当放宽条件,对录取的教师予以一定的鼓励。

  初选

  国家汉办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人选参加复试。参加复试人员名单、复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于3月31日前在国家汉办网站公告栏上公布。未被通知参加复试者即未通过初选,将不另行通知。孔子学院中方院校推荐的教师由学校选拔后直接进入复试。

  复试

  初选合格者将由国家汉办组织专家进行复试,从中择优确定录取人选。复试分为外语水平、综合能力 、专业技能、心理素质测试四个方面。复试拟定于4月中旬举行。

  录取

  国家汉办将根据复试情况确定录取人员,被录取人员在派出前须参加由国家汉办组织的出国前集训, 集训时间另行通知。

   期限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请于3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江西师范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教师在外工作期限一般为两学年,或根据双边协议规定的期限确定,教师延聘将根据国家汉办有关规定执行。

  待遇

  1、工资(单位:美元/月)

  级别职 别工资标准

  一级 教授、研究员1300

  二级 副教授、副研究员 1200

  三级 讲师、助理研究员 1100

  四级 助教、实习研究员 1050

  2、艰苦地区补贴(单位:美元/月)

  地区类别 一类 二类 三类 四类 五类 六类

  补贴标准无100200320450550

  3、交通补贴:一类、二类地区:每人每月200美元;三类以上地区:每人每月400美元。

  4、一次性工作安置费:3000美元(注:任期不足两年按月计算)。

  编辑:杨冗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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