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干部违法违纪可以自选办案人员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4日01:59 扬子晚报

  据新华社电 吉林省延吉市纪检监察部门近日出台《举报人自选办案人办法(试行)》。今后,在延吉市凡实名举报党员、国家干部违法违纪线索或反映有关问题的举报人,可自己从延吉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员中挑选认为适合查办自己所举报案件的办案人员。

  目前,延吉市纪检监察部门共有36名工作人员,他们的姓名、电话和简历将张贴到纪检委外面的墙上。前来举报的人可从这些人中选择2名办案人,并随时和办案人沟通,对办案过程进行监督,在不违反纪检监察机关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有权要求撤换办案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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