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义路案重开庭 两嫌犯或脱罪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4日02:06 南方都市报

  忠义路纵火案再开庭

  王某、张某:检方新起诉书中未再提及

  危某:仍坚称不在场

  黄某、董某:承认曾到现场并毁坏警车

  本报讯(记者 杨秀伟)2006年9月15日晚佛山市禅城区忠义路发生的纵火烧砸警车案昨日上午重新开庭审理,三嫌犯被控放火罪,第一被告危某庭上坚称当晚未在现场并有证人证明,检方则称证人涉嫌伪证。该案2007年8月首次开庭时共有5名嫌犯,其后检方撤回起诉,此次重新起诉中被告人共3名,另两嫌犯未被提及。

  昨日中午该案审理结束后,主审法官宣布将另行择期宣判。

  两嫌犯被豁免?

  此次未被起诉的两嫌犯为王某、张某,二人均为湖南衡阳人。2007年8月16日“9?15纵火案”首次开庭时,检方指控王某、张某涉嫌寻衅滋事罪,称事发当晚王某、张某伙同他人在现场起哄,先后推倒并破坏新一村口的治安岗亭、忠义路信用社旁的治安岗亭以及忠义路大唐网吧旁的治安岗亭。

  王某、张某在当次开庭时均称只在现场旁观,没有损坏治安亭,因此不构成犯罪。公诉人当时曾指称在遭损毁的治安亭上提取到王某指纹,王某表示不清楚为何有指纹。当次开庭因嫌犯黄某的律师需要研读新证据而中止,法庭决定延期审理,此案之后历时近半年未有结果。

  记者昨日获悉,经检方申请,禅城法院在今年春节前裁定允许检方撤回起诉。今年2月4日,检方重新提起公诉。该案案号也因此改变,编入检方2008年案件序列,检方新的起诉书中未再提及王某、张某,而仅起诉危某、黄某、董某三人涉嫌放火罪。有律师表示,检方撤回原起诉而重新起诉的变化,基本等于不再追究王某、张某责任,但检方事实上还保留着追究权利。

  危某称作有罪供述是被逼

  重新起诉中,检方指控危某、黄某、董某的犯罪事实与罪名没有变化,对比起诉书可以发现,两份起诉书差别仅在于对王某、张某指控内容的有无。

  昨日上午9时许,该案在禅城法院少年法庭开庭审理。危某、黄某、董某三嫌犯均为江西人,其中黄某在案发时为未成年人,案发当日为其生日。庭审中,黄某、董某承认曾到现场并毁坏警车,危某与去年8月开庭时一样,坚称案发当晚一直在工厂宿舍玩牌,很多工友都可以作证。

  危某昨日庭上发言时,多次要求法庭查明真相,不放过真正的罪犯,也不冤枉自己。检方举证中,提供了危某的两份认罪供述和相关证人指控危某犯罪的证言。危某称作出有罪供述是因为遭遇逼迫。对于检方证人证言,其表示不认识作证者。危某辩护人、广东东成律师所律师欧卫文称,检方证人证言存在相互矛盾之处,如李某作证时,前一次称不认识危某但在现场发现危某犯罪,后一次作证却又称与危某熟悉平时见面还打招呼。

  黄某、董某昨日庭上承认到过现场。黄某称当时砸过警车,并点燃一张广告纸试图投入一辆已侧翻警车的驾驶室,但纸张很快熄灭,没有投入车辆,当时其他人点燃了该辆警车他就离开了。黄某称自己不构成放火罪,其辩护律师认为法院应以故意损坏财物罪对黄某进行处罚。

  “伪证”问题成焦点

  危某辩护人欧卫文表示,危某供述中,称参与闹事是因为之前曾因没有出入证而被治安队员拒绝进入小区,但实际上危某从2005年开始就一直办有出入证,不存在这一犯罪动因。此外,检方已经取证调查,证实危某当晚确实在宿舍玩牌,仅中间出门15分钟,也不可能从远离事发地点的厂区赶往现场实施犯罪活动。

  对于证人证实危某不在现场的问题,检方公诉员称这些证人涉嫌作伪证,已经书面要求警方进一步调查,不排除追究刑事责任,调查目前还没有结果。公诉员称,危某被捕后,曾写过两封信给其姨妈,要求姨妈找人将其解救出来。危某姨妈是危某所在钟表厂的管理人员,她接信后找到工厂老板娘,老板娘又让很多工人作证危某不在现场。

  这一“伪证”问题引起辩方激烈反驳,欧卫文表示,如果危某有罪,司法机关也应追究其工友的伪证责任,否则就是失职,但司法机关调查一年也没有追究危某工友伪证责任。危某因为没有作案而被抓捕,写信给亲戚希望帮助自己请律师和证明清白,这是正当的法律权利。检方关于“伪证”的说法是典型的有罪推定,不能成立。

  家属:相信危某无罪

  昨日上午,在深圳打工的危某母亲和姐姐来到佛山旁听了庭审,自2006年9月被捕后,两人仅在去年8月和昨日两次开庭时见过危某。危某姐姐称,危某在看守所曾经写过七八封信给家里,坚称没有到过现场没有犯罪,他们相信危某所言。

  危某姐姐说,危某在2006年9月16日给过她电话谈到忠义路事件,告诫她出门小心外面太乱,当时根本没想到危某会牵涉此案。她认为弟弟性格很内向,平时很少说话,不可能去做烧砸警车这样暴力的事情。而最重要的是,很多工友都证实了危某当晚一直在宿舍没有外出。

  ■案件回放

  查暂住证引发大规模冲突

  2006年9月15日晚19时许,在佛山市禅城区环市永新乡南北大道,治安队员与群众段某因暂住证问题发生纠纷,其中一方出手打人,后一湖南男子上前劝阻时卷入冲突,群众与治安队员双方各自召集人员帮忙,最终引发大规模冲突。经过几个小时疏导,至次日零时许,上千群众相继离去。

  据其后统计,事件中被烧毁的车辆有警用汽车3辆、消防车1辆、摩托车10辆,共价值698246元,被损毁的车辆有警用汽车4辆、消防车4辆、摩托车1辆,修复价值共计76696元,被破坏的治安岗亭14个,修复价值5258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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