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整改完就当选诚信模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4日02:07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刘文俊)曾经被物价部门要求整改的房地产企业,如今将成为价格诚信模范。佛山市价格协会和房地产协会日前发出公告,拟对13家房地产企业授予“佛山市房地产企业价格诚信单位”称号,并推荐参加全省的评选。主办方表示,部分企业曾经没有及时执行新规,但是经过整改合格之后则可以参加评选。

  佛山市价格协会和房地产协会在公告中表示,根据省价格协会、省房地产行业协会关于开展全省房地产企业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经过评选,拟授予佛山市中南恒展房地产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为“佛山市房地产企业价格诚信单位”,并推荐参加“广东省房地产企业价格诚信单位”的评选。

  活动主办方之一、佛山市价格协会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次评选程序严格,先后有企业自评、领导和专家现场检查、评分以及大会研究,才最终确定了这13家企业名单。至于评选的标准,则包括了“能够为购房者提供计量准确、质量合格、价格合理的商品房现货”、“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认真做好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公示内容真实、准确、规范”、“没有被物价部门查实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在工商、质监、建设、消委会和媒体无不良的信用记录”等明文规定。

  不过,记者了解到,在去年“十一”之后物价部门举行的检查活动中,发现绝大部分房地产企业没有严格执行去年7月份发布的《广东省物价局新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在商品房销售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通过张贴、印制单张等方式公开《商品房销售价目表》、《商品房销售相关信息公示表》,任购房者索取。记者看到,在此次公示名单当中,有企业即为当时物价部门发出整改通知书的对象。

  对此,佛山市价格协会有关负责人解释道,《广东省物价局新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是去年7月份发布的,大部分房地产企业还没有来得及做好贯彻执行的准备,所以才在10月份进行的检查活动中出现大面积违规的行为;不过在物价部门检查过后,这些企业都在要求的期限内认真进行了整改,并且最终都达到了上述规定的要求,“几乎全部都没有问题了”。所以,这些企业参选价格诚信单位“并无不妥”。

  据悉,此次公示时间为2008年2月28日至2008年3月5日,市民如有意见或建议,可致电佛山市价格协会(0757-83216603,联系人:苏先生)或者佛山市房地产业协会(0757-83392818,联系人:黄小姐)。

  拟授予“佛山市房地产企业价格诚信单位”名单:

  ●佛山市中南恒展房地产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区丽雅苑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天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佛山市百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臻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佛山市东建集团有限公司

  ●佛山市创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佛山市雅居乐房地产有限公司

  ●广东恒基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佛山市锦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佛山市华鸿达投资有限公司

  ●佛山顺德区新振华房地产有限公司

  ●佛山市佳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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