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那几杯酒害的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4日02:14 沈阳网-沈阳晚报

  本报讯(记者 朱峰 通讯员 何新)市民齐先生开车和另一辆车撞上了。两车都有保险,本来是不用自己掏钱的事儿,只因为开车前的几杯酒,让他“替”保险公司掏了不少钱。法院判决:齐先生不仅要替对方掏一半儿修车钱,自己修车的一半儿费用还没法“报销”。

  2007年4月3日18时49分,齐先生醉酒后驾驶一辆小型越野车,由西向东行驶至铁西区肇工街北一路路口时,与曾先生驾驶的轿车相撞,两车都负了伤。交警部门现场勘查,无法确定当事双方何种信号进入路口通行,没作出责任认定。

  齐先生修车花了近两万元,曾先生花了3万多元。双方的车辆都上了保险,两人便找到保险公司理赔。齐先生认为,既然交警没法认定责任,保险公司互相理赔不就得了。但曾先生投保的保险公司却不同意:齐先生是醉酒驾车肇事,没有证据证明曾先生在此事故中存在过错,因此保险公司没有赔偿义务,齐先生对事故负全责!

  双方把官司打到铁西区人民法院。法院判决,齐先生赔偿曾先生一半儿的修车费,剩下的一半儿由曾先生自己负担;曾先生的保险公司赔偿齐先生一半儿修车费,另一半儿由曾先生自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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