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光复路148号五楼的三户人家怎样和谐使用三个厕所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4日02:20 都市快报
本报记者 何 欣 杭州日报记者 李名生 边晓丹 金杭婷 危旧房改善工程 1万多户居民受益 2007年,杭州危旧房改善工程正式启动,投入资金2.95亿元,改善危旧房52.2万平方米,受益居民1.1万户。绝大部分人家结束了几户共用一个厨房和卫生间的历史,大家非常开心。 今年1月初,家住大马弄的傅大伯和王大妈用上了新厕所后,开心地说:“我们没想到能改善得这么快、这么好,现在可以开开心心过新年了……” 闸弄口街道90岁老太太杨水娥说:“我住的房子比我的年纪还大,没有厨房和卫生间,我这个老太婆拎了几十年马桶……现在政府帮我们建了独立的厨房和卫生间,这是我们杭州老百姓的福气……” 整幢楼30户 27户都用上新厕所 光复路148号,是一幢5层楼房,一梯6户,一共30户人家。 上楼梯,向左三户,向右也是三户。过去,左边三户共用一个厕所,右边三户也共用一个厕所。 危旧房改善工程中,为解决居民们的如厕难问题,又在过道上新建两个厕所。以三家为一个单位,只要商量好使用方案,就能领到钥匙,每家专用一个厕所。 整幢楼30户人家,有27户早就商量好了,你家用几号,我家用几号,他家用几号。签完协议拿到钥匙,欢欢喜喜地开始装修,铺瓷砖,安吸顶灯,有的还装了热水器……高高兴兴享受着危旧房改善的成果。 只有5楼左边这三户——501、502、503,他们的厕所还是几个月前的老样子,因为三家至今还没谈拢:谁家用哪个厕所。 问题出在哪里?看看上面的示意图。 501、502、503,过去一直共用现在的2号厕所。新建1号和3号两个厕所。 1号厕所,建在502室对面(原来是502的采光口),2号厕所,在503室斜对面,面积比新建的1号和3号大将近1平方米;3号厕所建在楼梯口,在一扇红漆木门之外。 三家各说各理 501室,住着一对夫妻和他们上高中的女儿。户主姓张,在铁路南星桥货运站工作。 501说: 我坚持用1号厕所。理由有三条:一,1号离我家最近,符合就近原则;二,3户人家,数我家房子面积最大,因此公摊面积也最大,应该优先选择;三,502想要1号,他们提出的“通风权和采光权”理由并不充分。 502室,住着一对退休夫妻。户主姓林。 502说: 1号厕所在我家窗户正对面,严重影响采光通风,应该让我们优先选择。 503室,房子原来是一位姓丁的女士所有,后来过户给自己的女儿。女儿女婿分别是两个省直单位的工作人员。 503室最初表示,是501室和502室为了争1号卫生间,迟迟没有结果,顺带他们受到牵连。他们在一封给杭州市领导反映情况的信里说: “给我们三家开协调会已经两次了,我们家已经明确表态由他们先挑,剩下归我家,现在用抽签等办法502住户都不同意。他认为那间(指1号卫生间)是他的,501住户也认定是自己的…… “看到其他27户早已用上改善后的厕所,非常幸福,而我们家受牵连,仍要过着比过去都不如的生活,晚上摸黑,便后还要到外面去拿水来冲,领导您说这日子怎么过? “现在我们两(二)老都已经退休,快70岁了,想到这件事每天都不开心,找过社区、房改办多次,说一定要三户协商……我们实在是无路可走……” 实地调查,情况是:去年危旧房改造时,503的房子已经出租给了六七位外来务工人员。 和信中写的不一样的是,503坚持要2号厕所。 这样一来,造成以下局面: 501坚持只要1号厕所。 502最初也表示只要1号厕所,后来有关部门反复做工作,502说他们也可以考虑用2号厕所。 503坚持要2号厕所。房子已经出租给了几位外来务工人员。 社区多次协调未果 为这三家怎么用三个厕所的事,湖滨街道、岳王路社区春节前一共召开了5次协调会。 湖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邓海鹰说,他们主动上门与住户沟通不下20次,提出过抽签、就近原则、居民协商解决等多种方案供三户选择。 但三方各执己见,社区协调也难有作为。 楼下的人家都是怎么分的? 楼下1楼到4楼相同位置的住户,不约而同都选择了同一个使用方案:01室用3号,02室用1号,03室用2号。 之所以这样用,社区解释说:施工单位设计时,也是本着便利原则,打算把厕所建在每户人家最近的地方,但01室旁边就是02室的厨房,没有空间隔出新厕所,所以01室的厕所只好挪到如今3号的位置。 起初,201室不同意用3号厕所,后来在社区主持下,经过友好协商,203室同意补贴201室1000元,三家最终握手言欢,很快用上新厕所。 又一次民主协商未果 光复路148号三户人家历时半年之久,难以解决的厕所使用问题,从2月19日至2月25日,经《杭州日报》和杭州网连续数天追踪报道后,在杭州市民中引起了强烈反响。 广大读者和网友纷纷发表意见,并提出了种种解决问题的想法和方案。 2月22日晚,湖滨街道岳王路社区组织召开第5次民主协商会。这次协商会,本着民主促民生的方针和原则,除邀请相关当事人和相关部门参加外,还邀请了很多居民代表、热心市民、人大代表以及媒体参加。 为了把3户人家找齐,社区干部亲自把“民主协商会邀请函”送到了每个户主手里。 当找到501户主的单位——南星桥铁路货运站, 社区主任把“民主协商会邀请函”递给501户主时,他看都没看就说:“我晚上不可能去的……随舆论怎么说好了,我就是看不惯502,是他先挑起矛盾来的。” 501缺席了那晚的民主协商会,他始终坚持只要1号厕所。 502户主在民主协商会上发言: 原来,我坚持要1号卫生间,但是考虑到邻里之间的和谐,我愿意退一步,不再争1号卫生间,按照就近原则,拿2号卫生间。 503户主表示愿意退让一步,“我会给一些经济补偿,也可以帮助他们把卫生间装修好。” 但他同时表示,这必须以自己用2号卫生间为前提。 那天民主协商会上,很多群众建议过的“抽签法”“经济补偿法”“借鉴其他楼层法”,都被其中两户人家一一否决,事情又陷入僵局: 501,只想用1号。 502,最好用1号,可以考虑2号。 503,只想用2号。 怎么办? (以上情况详见《杭州日报》2月19日至2月25日连续报道) 最新情况 光复路三户居民的厕所分配问题没有得到实质性解决,但是湖滨街道和岳王路社区的工作并未就此停歇。 一周来,社区不断联系501住户和503住户,依旧未果。 一周来,他们几度联系501住户,希望说服他能够坐下来共同协商此事的解决方法。但是,每次社区干部上门,迎接他们的都是“闭门羹”。拨打该住户的手机,手机不是处于关机状态,就是无人接听。 社区干部也再次上门征求502住户的意见,502住户表示:如果有合适的方案,他们愿意接受协调。 由于503住户丁红斌已经将住房过户给女儿,而每次出面协调的又是丁红斌的女婿,那么真正的户主究竟是什么想法呢?上周,社区干部找到现任503户主的单位,试图倾听她的意见。第二天,其单位领导转告社区干部,他们已与户主进行了沟通,她表示:若是真的没有其他办法,也可以考虑选择3号厕所,但是因为母亲丁红斌的强烈反对而最终作罢。 上周日,当社区干部再次与503住户取得联系时,他们重申:除非分得正对着他们家的2号厕所,否则其他方案就不用再商量了。 辗转于三户人家之间,社区干部本想“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说服三方能够民主协商解决此事,然而事实让他们失望。一位社区干部告诉记者:“晚上一闭上眼睛,脑子想的就是怎样的方案才能让三户人家都能满意;半夜起来上厕所,坐在自家的抽水马桶上,同样的问题也会再次浮现于脑海……” 多了两个共用厕所,至少如厕难问题可以解决了 既然难以分配 那就干脆不分 热心市民抛出三种方案供选择 正当大伙儿“山重水复疑无路”之际,读者陈女士的一句话让人豁然开朗。她表示:“既然难以分配,那就共用嘛,加盖厕所的目的就是解决‘如厕难’,达到这一目的的方案就是可行的。” 这位热心的市民认为:“政府出资进行危旧房改善,那是解决我们老百姓的实际困难。比如光复路148号,政府为他们增加厕所,主要是解决他们的‘如厕难’问题。从原来的三户人家合用一个厕所,到现在的一户一个单独的厕所,应该比原来方便多了!三户人家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分配厕所,是否可以考虑不改变现有属性的共用方案呢?503住户主动写信给市领导,肯定也急着想用单独的厕所吧,502住户不也表示了希望早点解决吗,既然如此,那就暂时不分配,先用起来再说,让老百姓享受到政府危旧房改善工程带来的好处,什么时候等三户人家协商好了,再分配也不迟啊。” 陈女士的一席话让这桩烦心事一时间“柳暗花明”起来。 读者张先生致电本报说:“各种分配的方案三户人家都不能达成一致,我们是不是可以研究暂时不分配厕所的解决方案呢。” 暂时不分配,而让三户人家先使用起来。上周,采用这种思维方式,提出建设性意见的读者也不少,记者对此进行了归纳,将以下三种具有代表性的方案呈现给大家: 方案一·三间都共用,每户三把钥匙 既然以前的厕所归三家共用,那么现在加盖的两个新厕所也可以作为共用厕所。也就是说,每户人家都可以配三把钥匙,根据需要想用哪个厕所就用哪个好了,这样最公平,也可以省去很多纠纷。 方案二·一间男一间女一间共用浴室 重新调整厕所的功能,可以把3个厕所改建成一间男厕所、一间女厕所、一间共用浴室。与原来三家共用一个厕所相比,这样的方案不仅多了一间厕所,还可以增加一个原来没有的浴室功能。 方案三·一间男厕所,两间女厕所 考虑到女士上厕所比男士要麻烦一些,可以人性化地把面积稍大些的2号厕所设定为男厕,面积相对小些的两个厕所设定为女厕,也符合“女士优先”的惯例。 专家说法——在尚未切割到户之前,厕所不属于某个特定用户所有 读者的这些方案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昨天,记者就此进行了相关调查。 据了解,光复路148号的厕所改建,属于拼接类危旧房改善工程。三间厕所除了2号是原来的公用厕所之外,其余两间都建在公摊面积之上。 记者请教了房管部门的专业人士,他告诉我们:“公摊面积之上的拼接厕所,其性质和原来的过道相同。在尚未切割到户之前,不属于某个特定用户所有。”这一说法,让我们看到了读者提出的三种方案的可操作性。 欢迎读者对以上三种新的解决方案各抒己见,如果你有什么更好的建议也可以和我们沟通—— 联系电话:85051435(10:00-15:00),或者登陆杭州网论坛(http://bbs.hangzhou.com.cn/),发表观点,参与讨论。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