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发过于夸张”可能进不了重点高中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4日02:31 东方早报

  毕业、升学评定内容有6个大项:“道德与素养”,包含考试不作弊、没有打架斗殴记录等;“劳动与技能”;“实践与探究”;“交流与合作”,包括无严重有意伤害、歧视同学行为等;“运动与健康”,涵盖不穿奇装异服、不理怪发等;“审美与艺术”。

  早报记者 葛熔金

  染发过于夸张、发型怪异的初中生,成绩再好也可能进不了重点高中。

  早报记者昨日从杭州市教育局获悉,该局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的通知》,规定将“道德与素养”、“劳动与技能”等6大项作为初中毕业、高中录取的“前置条件”,有歧视同学、穿奇装异服、理怪发、考试作弊等行为,所在的考评大项不能被评A。

  《通知》规定,综合素质评定每学年一次,涵盖市区初中各年级段,分为A(优秀)、P(合格)、E(不合格),作为今后毕业、升学的重要依据。评定内容有6个大项:“道德与素养”,包含考试不作弊、没有打架斗殴记录等;“劳动与技能”;“实践与探究”;“交流与合作”,包括无严重有意伤害、歧视同学行为等;“运动与健康”,涵盖不穿奇装异服、不理怪发等;“审美与艺术”。

  据杭州市教育局初教处副处长张仁豪介绍,“理怪发”包括染发过于夸张、发型怪异等,“歧视同学行为”指经常有侮辱同学的行为和言语、恶意捉弄等,“它们与考试作弊类似,都最能体现学生在所对应大项的素质,因此作为素质考评的权重单项不合格,该考评大项不能为‘A’。”

  张仁豪告诉早报记者,这是杭州首次以文件形式,对综合素质评定作出明确、完整、硬性的规定,作为高中录取的前置条件———实行以后,各科考试分数的简单相加将不再是高中招生的惟一录取方法。具体办法是:6项评定获得4个P等及以上,操行等第“合格”及以上,且毕业考试(含补考)成绩合格,准予初中毕业。6项评定全部合格且获得3个A等及以上,准予升入省级重点普通高中;获得6个P等及以上,准予升入中等职校、“3+2”高职班和“五年一贯制”专业;获得4个P等及以上,准予升入一般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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