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建议邀请独立第三方鉴定虎照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4日02:58 新京报

  国家林业局负有监督、督促之责

  新京报:陕西省林业厅、陕西省政府和国家林业局,是否存在推卸责任、渎职的问题?

  徐源远:这个要靠有关监察机关来界定,需要对事件发展的整个过程进行深入调查。

  张成福:推卸责任的嫌疑是存在的,但还谈不上渎职问题。

  新京报:国家林业局认为自己没有直接启动鉴定的权力,并提出相信陕西省政府能处理好这件事情。这里面是否有把球踢给陕西省政府的嫌疑?国家林业局作为林业部门的最高机构,是否有权力对陕西省林业厅的某项行政行为,进行监督?是否有权力和责任直接启动二次鉴定?

  张成福:按照中国的行政体制,中央政府首先应该尊重地方政府处理本辖区内问题的自主性。但是,作为上级机构,国家林业局同样负有监督、督促的权力和义务,因而我认为作为上级机构,国家林业局应该作出更积极的反应,而不能以尊重地方政府行政的自主性而消极行政。

  鉴定不存在官方、民间的问题

  新京报:陕西省林业厅以没有官方鉴定机构愿意承接二次鉴定为由,来解释二次鉴定为什么尚未启动。你觉得这个理由是否合理?事实上,此前某官方网站曾正式委托数家民间鉴定机构,对虎照进行了鉴定,这些鉴定有没有公信力?

  张成福:我认为科学鉴定问题不存在官方与民间的问题,只要具备鉴定资质和鉴定能力的机构均可参与鉴定,而且现代社会中,许多公共产品是由民间机构提供,政府进行采购的。况且就虎照鉴定而言,并不存在技术问题。

  新京报:几个月前,国家林业局曾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虎照二次鉴定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几天前,经媒体报道才知道,二次鉴定至今尚未正式启动。这种前后矛盾的说法,再一次令政府的公信力受到质疑。怎么看待政府的信息发布真实性问题?

  徐源远:对公众关注的事件,政府有责任及时发布真实的信息。如果公众认为信息公布不及时,不真实,是政府的问题,舆论有权利对其进行指引,推动事件的解决和发展。

  可以邀请独立第三方参与鉴定

  新京报:可以预想,将来二次鉴定结论出来,仍会有公众对结论不信任,因为鉴定是陕西省林业厅委托的,而其作为当事人是理应回避的。那么,能否考虑启动某种监督程序,对整个事件包括是否有官员渎职的问题,进行彻底的、独立的调查?比如,人大或者政协启动专门事项的调查监督程序。

  张成福:从法理上来说,陕西省政府及陕西省林业厅作为事件的当事方应该回避,因为任何人均不能做自己案件的法官。但是,行政法学界一直存在一个争论,什么案件是自己的案件?就虎照事件而言,陕西省政府和陕西省林业厅作为案件的行政管理方,是否就是案件的当事方?是否就不能介入事件的解决?

  我的观点是,不能机械化、绝对化。事实上,作为地方政府,对辖区内的事件进行管理还存在一个好处,那就是给地方政府自我反省、自我改正的一次机会。当然,政府可以采取一个更容易让老百姓接受的方式。比如,邀请第三方参与鉴定。但要上升到人大、政协参与,甚至启动司法程序,那就大可不必了。

  徐源远:虎照本身只是一件小事,但现在变成了一个让公众质疑的公共事件。相信直接相关的责任政府,有能力尽快处理好这个事件,在明确的时间内,向社会公布真实的信息。如果单纯因为要弄清虎照真假,必须要更多的部门介入、调查、监督———越拖,越是兴师动众,才会越损害和降低政府的公信力。

  应坦然、坦诚面对公众质疑

  新京报:对于政府而言,华南虎照事件有哪些教训需要总结?

  徐源远:政府可能有时还没有做好坦然应对的准备,缺乏成熟的应急机制,以及足够透明的信息公开程度。坦然、坦诚面对问题,面对公众质疑的态度,是提高政府公信力的关键。

  新京报:事实上,政府如何面对民意,如何应对公信力危机,是一门必须研究的课题。

  张成福:为了提高政府的公信力,首先必须提高行政的透明度和公开度。老百姓有知道事件真相的权利,政府有告知真相的义务。

  其次,日常公共事务的管理中,政府必须强化与老百姓的沟通。政府与民间的信任必须通过沟通才能达致理性信任。

  再次,许多公共事务管理应该强调公民的参与性,包括参与政策的制定、政策执行过程、政策执行绩效评价等。一方面公民参与是公民的权利,另一方面,通过参与公共事务,可以提高公民自我管理的能力,增强公民的责任心。

  最后,政府必须少说多做。政府只有通过有效的行动,才能赢得老百姓的信任。

  本报记者 张健康 魏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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