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拒绝重签合同被挡校门外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4日03:03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3月3日讯 近日,在省城一技校任教近两年的曹先生突然被挡在了学校大门之外,是开除还是自动请辞?当初签订的一式两份合同为何全在学校手中?缴纳的5000元培训费该不该退?双方各执一词,曹先生只好申请劳动仲裁。

  3日中午,曹先生来本报讲述了他的遭遇。2006年2月,他与山东蓝翔高级技工学校达成了期限为5年的用工协议,并应校方要求缴纳了5000元“押金”。校方承诺合同期满后这5000元将返还。随后曹先生与蓝翔技校签订了合同,但合同上写着5000元是“培训费”,对此曹先生提出异议,校方解释说不管是押金还是培训费,合同规定期满后会将5000元返还。

  合同一式两份,按规定应该是双方各执一份,但校方却把两份全拿走了,曹先生虽然觉得不合理,但当时只顾着为自己找到一份工作而高兴了,对这件事也没太在意。在学校接受两个月培训后,他就正式上岗了。“今年1月份,校方要求我们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一方面我觉得合同上的一些内容不合理,另一方面合同应该是续签而不应是重新签订,所以我就拒绝签这份合同了。”曹先生说。

  曹先生说,因拒签劳动合同,他随后就被学校开除了。因为学校还欠他近两个月的工资,他去领工资时却被要求写个证明,内容是领完工资后与校方再无任何关系。“学校只是口头开除,5000元的培训费不退不说,连学校的大门都不准进去了。”曹先生非常困惑。

  记者随后与山东蓝翔高级技工学校人事部门的赵主任取得了联系。赵主任表示,曹先生不是被学校开除的,而是他主动辞职的;其次,校方要求他领工资时写个证明只是为了方便入账;对于合同的事,两份虽然都让学校拿走了,但其中一份放在了曹先生的档案袋里,他随时都可以要走。

  对于曹先生工作前缴纳的5000元钱,自称蓝翔技校法律顾问的王律师表示,这5000元是培训费,因为曹先生到技校来任教,必须先接受培训,而在对他培训时学校要投入教育资源,所以收培训费也是合法的,而且这个培训费在5年的合同期满后学校就会报销。

  据了解,曹先生已在今年的1月22日向天桥区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内容为:校方退还5000元培训费、发放所欠工资、补交相关保险、赔偿精神损失等。


记 者 高红日 实习生 朱 爽 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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