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 律师侵吞28万赔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4日03:46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周昌和 通讯员 杨赫)一起交通事故索赔案,经法院调解受害者获赔28万余元,而作为受害者亲戚的代理律师见财起意,伪造法院判决书企图侵吞这28万多赔偿金。近日,深圳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依法起诉律师范贇。

  在宝安区做小买卖生意的范禹香夫妇2004年夏天遭遇车祸,事故致使范禹香摔伤颈椎。夫妇俩找到在深圳做律师的同乡兼亲戚范贇帮忙打官司。2005年底,范贇代表受害人将肇事车辆有关责任人和保险公司一起告上法庭。

  在宝安区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范贇代表范禹香夫妇与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之后,范贇的助手罗某某用范禹香的身份证在湖南省隆回县开设了一个账户,并将该账户提供给被告方。在收到被告方存入的赔偿款285845元后,范贇却向原告范禹香夫妇谎称双方无法达成调解,要等待法院判决。

  2007年3月30日,在范禹香夫妇多次追问下,律师范贇为掩盖事实,交给范禹香的丈夫一份伪造的宝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同年4月9日,范禹香持该份判决书到宝安区人民法院询问上诉事宜时,该份判决书被发现系伪造。公安机关接报后,将范贇抓获归案,并以涉嫌诈骗罪移送宝安区人民检察院。

  宝安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范贇对于被告支付的赔偿金有代为保管的权利,属于合法占有,不构成诈骗行为,最终以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起诉范贇。据介绍,宝安区人民法院已对该案进行了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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