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断臂事故责任人被批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4日03:47 南方都市报

  ■新闻追踪

  本报讯 (记者 周昌和 通讯员 彭振)塔吊坠落,三死五伤,曾引起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关注的深圳民治塔吊坠落事故已有新进展。日前,宝安区检察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批捕造成该事故的4名犯罪嫌疑人,并追捕1人。

  本报曾报道,去年11月3日下午4时40分左右,宝安区民治街道碧水龙庭建筑工地上,一座塔吊在拆卸过程中突然坠落,导致现场3人死亡,5人受伤,后来又发现受伤人数上升到7人。这起安全事故曾被指运走尸体逃避责任和瞒报死伤人数,引发舆论强烈关注。事发两天后,国务院安委会副主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李毅中在全国安全监管系统视频会议上特意提到深圳这起建筑施工伤亡事故。

  日前相关部门调查表明,塔吊在拆卸过程中,因操作员刘某某违规操作爬升架下降,塔吊上部结构负荷集中在支点处,地面操作人员也未及时注意到液压表处于异常状态,导致塔吊上部在重力作用下坠落。驾驶塔内的司机以及两名地面工作人员死亡。

  调查显示,操作员刘某某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已经过期,其操作失误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而塔吊拆卸工作现场的两名主要负责人,未按照制度要求在现场组织、指挥,造成施工混乱,多名无资格工人从事高空高危险作业。此外,作为工程总监理的尹某某,在拆卸过程中未尽到审核监理的职责,审查塔吊拆卸方案时未能核实施工人员名单及资格。一系列综合结果最终酿成这起安全事故。此4人日前被检方批捕。

  检方表示,在审核证据材料时,宝安检察院发现未呈捕的安全员张某某也负有重要责任。该安全员未按规定在塔吊拆卸前进行技术交底,在拆卸过程中也没有在现场进行安全监督,且在事故发生后伪造技术交底单。于是,检方决定追捕张某某。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诚招合作伙伴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