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安排1000万元补贴超级稻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4日04:25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南宁讯(记者曾永联)3月3日上午,南宁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在有关会上透露,该市2008年百万亩超级稻推广项目是今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市政府决定从财政支农资金中安排1000万元,作为超级稻种子补贴资金。

  据了解,为了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如实发放到种植农户手中,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2008年百万亩超级稻种植任务,近日,南宁市政府对这笔补贴资金的管理工作提出意见,要求市直各相关部门和各县(区)、乡(镇)人民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做好超级稻种子补贴资金管理工作。超级稻种子补贴标准:早稻、晚稻各补贴10元/亩。补贴实行联合审核、资金直补到农户的方式。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在销售种子的同时,以2007年国家水稻良种补贴核准的面积为基数当场予以核实,造册登记、建立好档案,将补贴清单报乡(镇)财政所。财政所对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提交的补贴清单复核确认后,将其转交乡(镇)金融单位,乡(镇)金融单位5个工作日内将种子补贴款存入农民“一折通”。

  南宁市农业部门负责全市项目计划的编制、下达工作,对各县(区)超级稻项目实施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验收,并指导各县(区)农业部门选择确定超级稻主推品种和种子供应商(销售点);市财政部门按照年度预算和下达的实施计划、补贴标准,分早、晚稻两批将市级补贴资金划拨给县(区)财政部门,县(区)财政部门收到市补助资金7个工作日内将补助资金全额拨付到乡(镇)财政部门。县(区)、乡(镇)两级财政部门要设立超级稻种子补贴资金专账,实行专账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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