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凤山家族涉黑案开始二审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4日04:56 东亚经贸新闻

  据新华社电 3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原榆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凤山家族涉黑团伙案进行二审。此前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对涉案的23名被告分别进行了判决,其中徐凤山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其子徐伟犯故意杀人罪等罪,被判处死刑。

  因徐凤山曾担任过榆树市副市长、九台市代市长,此案影响极大,被列入公安部督办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警方调查发现,徐伟在掌权父亲徐凤山的包庇纵容下,组织黑社会团伙,在榆树市称霸一方。公安机关立案后,共抓获了数十名犯罪团伙成员,收缴非法枪支7支,缴获高级轿车7辆。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徐凤山犯有贪污罪、受贿罪、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一审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徐伟犯故意杀人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判处死刑。其他21名被告也分别被判处重至死刑轻至免予刑事处罚的刑罚。宣判后,徐氏父子上诉。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此案,将择日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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