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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滴洒漏”首吃千元罚单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4日05:39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杜彩芬 赵鹏云
市行政执法局直属大队女子中队派发宣传单 本报讯 沿途“滴洒漏”,结果吃了《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细化标准》试点实施以来的第一张罚单。昨天,执法部门对一货车司机处罚1000元。 今天上午8时30分,市行政执法局直属大队女子中队、110中队执法人员将兵分三路,到泉州汽车客运中心站、新车站等地发放宣传单,对违法行为进行劝导教育。同时,将巡查市区一些运输车辆“滴洒漏”较为严重的路段,按规定进行执法。 如果您身边有“滴洒漏”现象,请拨打海都热线通968111举报,我们将把线索及时反馈给市行政执法局进行集中整治。 司机“滴洒漏” 吃了第一张罚单 昨天是《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细化标准》试点实施第三天,执法人员给司机潘某开出了1000元的罚单,成为新规实施后市行政执法局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3月2日凌晨,市行政执法局直属大队110中队值班员在巡查中发现,潘某驾驶的皖K牌货车运输渣土要到北峰,因没采取密封包扎覆盖措施,造成新华北路有大量渣土撒漏。 经查实,潘某是从新华北路西湖1号工地运输渣土途经新华北路、江滨路准备运到北峰招联社区回填。由于运输的渣土超出货车栏板,又没有采取密封包扎覆盖措施,造成新华北路总面积约10平方米的路面污染。 “罚”不是目的 希望市民自觉遵守 昨天上午,市行政执法局直属大队三中队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市区青少年宫路段一店面正在装修,将一堆沙子直接堆放在过道上,影响路人正常通行。执法人员当即对现场工人进行纠正,工人也挺配合,和商店老板取得联系后,很快将占道的沙子清走。 “因这起违规行为情节比较轻微,且工人愿意配合,我们只对他们进行口头教育,没有开出罚单。”市行政执法局直属大队三中队负责人林建团说,行政处罚新规出台,“罚”并不是主要目的,关键是通过宣传唤起市民的自律意识,对一些较轻的违规行为进行劝导和警告,对一些情节较严重的按标准处罚,减少执法人员与市民的“执法冲突”。 据市行政执法局政策法规科曾国泉科长介绍,新规试点实施阶段,因许多市民对行政处罚细化标准还不了解,执法人员将加大力度宣传,而对一些经劝导屡教不改的违规行为,执法人员将“论价开罚”。 □快刀短评 我们手拉手 建设美好家园 N老洪 “行政处罚细化标准”试行三天,虽然还不能立马看到整个泉州城为之焕然一新,但却可以从中看到政府部门的努力,以及那份建设文明城市的责任感。 单单从费尽心力制定的百项“明码标价”处罚细则,以及这几天来政府部门的各项行动,还有那些深入大街小巷宣传新规的执法人员,就很令人肃然起敬。 一座城市的文明进程,是渐进的,需要市民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处罚标准“明码标价”,压缩了“暗箱操作”的空间,将更加公正。而“劝导教育为主”,体现的也是政府部门的善意。作为每天呼吸着这座城市空气的市民,我们是不是也应该站出来,做点什么?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衷心希望泉州城里能处处飘着花香,人人都是文明市民。当这些细则成其为“细则”,没有人去主动触碰时,泉州城就会更加美好。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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