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装邻居房 4万元泡汤(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4日05:49 华龙网-重庆商报

  

误装邻居房4万元泡汤(图)

  商报图形朱小白 制

  买的是一单元702,却稀里糊涂把人家的二单元702给装修了,万州的陈先生非但拿不回花去的近4万元装修费,人家还找他补偿“拆除费”呢。这该怎么办啊?

  买新房妻子管购房合同

  事情原来是这样的,陈老板是一包工头,去年年底花了近15万元在新开发的五桥街道金鼎花园买了一套商住房,面积100平方米。由于陈老板很忙,买房的具体事宜就全部交给他儿子去办理。不几天,他儿子就与开发商签了购房合同,并一次性交齐全部房款,房号A区一单元702。因为时下商品房装修业主都要安防盗门,所以交房时没有钥匙,只有合同这惟一依据。接房后,陈老板把购房合同交给妻子保管,陈本人还瞄了几眼合同,并乐滋滋地说道:一单元702。

  丈夫花四万元装错了房

  还没等新房装上“进户木门”编好门牌号,陈老板就急忙找人装修房子,约定除木质家具外全承包给装修公司,包括水电气电视通讯等项,装修费共四万元左右。

  室内装修完成后,老陈正准备请木匠进屋做家具,这时意外发生了:一位以前来房前看过一次但什么也没说的男子说:老陈呀!你买的哪个单元的房子?你啷个把我的房子装修了呢?老陈大吃一惊,双方几番争执后拿出各自的购房合同对照,陈老板才不得不承认,确实是自己搞错了,自己买的明明是一单元702,却糊里糊涂把人家的二单元702给装修了一通!陈老板当下打自己几耳光。

  讨补偿反被索“拆除费”

  陈老板一家三口开始相互埋怨,儿子妻子一起指责老头子太糊涂,糊涂得不能再糊涂了。而老陈却责怪儿子没把合同上的房号说清楚。儿子不依教,辩解说合同保存在母亲手头,所以自己没有过错。一家三口万般无奈,只好抱着侥幸心理去向二单元702的业主李先生说好话,请求换房。还没等老陈开口,李先生便怒气冲冲地拒绝:换房没门!陈老板转而求李先生补偿4万元装修费,也被拒。李先生同时指责陈老板打乱了他的装修思路,要求陈老板补偿“拆除费”。

  经调解获得补偿2000元

  几次协商未果,两家人都闷闷不乐地过完春节。节后,双方数次磋商,仍无法解决问题。昨天,经该小区开发商调解,李先生最终答应给陈老板补偿2000元。花了一个多月时间耗费近四万元装错房的陈老板不得不自认倒霉,因为一时糊涂而栽。

  说法

  对于陈老板糊涂装错新房损失无法挽回一事,重庆周立太律师事务所万州分所律师王建国认为,虽然陈本人有重大过错,李先生无任何过错。但李先生作为事实的受益人,应该说还是有“不当得利”的嫌疑,依照法律规定,陈老板有权通过司法程序来处理。当然双方已经通过协商达成了补偿协议,这也是符合法律法规的。记者 方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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