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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截断手指 新老板不要他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4日05:49 华龙网-重庆商报
杨东右手在事故中被抛光机卡断中指和无名指记者 邹飞 摄 去年9月底,歌乐山凉风垭重庆三口汽车配件厂一工人,工作时发生意外,造成手指伤残,其老板承诺让其留在工厂上班。但去年底,工厂易手,新老板却要他离开工厂,昨日,是这名男子离厂的最后期限,他不知如何是好。 这名男子名叫杨东,今年27岁。2007年9月28日,他正在干活时,被抛光机卡住右手的中指和无名指,新桥医院诊断为“机器绞伤,致右手中指、无名指远节肢骨末端部分骨质及软组织缺如”,虽然抢救及时,但是由于手指压断部分已经粉碎,只得做截肢手术。受伤后,厂里为杨东支付了一万余元的手术费,并仍留用杨东在厂里干活。 2007年12月25日,由于经营不善,该厂的老板刘利平把工厂转给邓某。见杨东已经丧失劳动能力,邓某多次催促他离开工厂,这样一来,刘利平曾答应留杨东在工厂里上班的承诺就变成了空头支票。 昨日是邓某让杨东离厂的最后期限,杨东的家属想向邓某讨要一个说法,却遭到了邓某的拒绝。邓某告诉记者,杨东的事情,他接手之前并不知晓,没有道理由他来负责。 红岩律师事务所的屈三才律师称,虽然杨东未与该公司签订合同,但根据新的《劳动法》,当事人双方应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其事实劳动关系并不影响劳动者应享受的权利。因此,尽管工厂更换了法人代表,但杨东仍可以向这家公司索赔。同时,现任老板邓某无权将杨东赶出厂,杨东可以在60天内,向劳动局要求工伤鉴定,并根据劳动仲裁结果索要赔偿。 记者 秦黎 实习生 高琦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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