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对《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解放思想学习追赶世界先进城市的决定》(待定稿)的意见的告示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4日07:04 深圳商报

  全体市民、网民:

  近期,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二中全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推动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解放思想,拟作出《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解放思想学习追赶世界先进城市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此《决定》已经市委常委会原则通过。为进一步激发全体市民参政议政的热情,促进市委、市政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使文件更臻完善,更贴近实际,更具操作性,现将《决定》在“深圳新闻网”和“深圳政府在线”等网站进行公示,欢迎广大市民和网民就文件提出宝贵意见。意见的反馈途径如下:

  1.通过“深圳新闻网”(www.sznews.com)和“深圳政府在线”(www.sz.gov.cn)两个网站发送;

  2.通过电话反馈,联系电话为:市政府办公厅(82107547,82107649),市社会科学院(83699933),电话开通时间为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3.通过书面意见反馈至市民中心C区4005室(市政府办公厅综合处)。

  意见和建议接收日期为:3月4日至10日。

  特些告示。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8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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