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幼儿园不得自称培训学校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4日07:11 山西新闻网
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本报3月3日讯(记者 王冠兴)

  今日,记者从太原市教育局获悉,从现在起,凡招收0-6周岁儿童为教育对象、集中实施教育和保育的学前教育机构,其名称均为幼儿园、托儿所、早教中心,不得称为培训学校。也不得在办学名称上添加“艺术”、“双语”等特色名词。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对以前审批过的学前教育机构的办学名称进行检查,凡不符合规定的应在重新核发办学许可证时予以纠正。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管理,太原市教育局正在对现有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认真清理整顿。根据“谁审批、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从今年元月起,招收0-6周岁儿童进行全日制、半日制或计时制学前教育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早教中心、托儿所、幼儿园)的审批、发证以及日常管理工作全部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幼教科负责。在清理整顿工作中要严格执行规定。在全面清理整顿和重新认定的基础上,对不具备办学条件的要坚决取缔,能整改的限期整改,合格后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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