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上级”之名联合涨价 假称经过审批,6所幼儿园联合涨价涉嫌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4日07:44 大河网-大河报

  

假借“上级”之名联合涨价 假称经过审批,6所幼儿园联合涨价涉嫌违法
□记者黄普磊实习生李小顺文首席记者张鸿飞图

  郑州金水区庙李村的6所幼儿园假借“上级部门审核批准”,联合涨价,将原来每月百元不等的托费统一调整到了200元以上。托费上涨,使不少孩子离开幼儿园重回家中。昨天,物价部门称这一集体涨价行为涉嫌违法。

  事件:涨价假称经过审批

  “庙李的6所幼儿园联合涨价,原来每月只有100多元的托费一下子涨到了280元,幼儿园托费上涨让不少已经上了幼儿园的孩子重新回到了家中。”昨天上午,记者接到读者反映,称庙李区域内的6所幼儿园从3月1日起联合涨价。“我们掏不起,只好让孩子回家了。”反映的读者说。

  昨天下午,记者在庙李村小神童实验幼儿园门口,看到一份贴在大门口的“通知”:“由于物价大幅上涨,经上级部门审核,定于2008年3月1日,托费标准为两餐一点收费240元/月,三餐一点收费280元/月。”记者看到,该通知中“通过审核单位”有小神童实验幼儿园、庙李中心幼儿园、智慧幼儿园、托福幼儿园、爱心幼儿园、慧佳幼儿园。(如图)

  在联合署名的6家幼儿园中,记者也见到了形式和内容完全相同的通知。

  调查:“涨价通知”涉嫌违法

  记者了解到,幼儿园的管理权属于区级教育局,其物价管理部门为金水区物价局。为这些幼儿园涨价进行“审核”的“上级部门”到底是哪个单位呢?

  接受采访时,金水区教育局教育科主管幼儿教育的工作人员段女士告诉记者,庙李村这6所幼儿园的涨价行为,教育局根本不知情。至记者电话采访时,6所幼儿园没有一家幼儿园向教育局递交过涨价申请,根本不存在金水区教育局“审核”的问题。“这种行为是违反规定的,我们马上通知他们改正这一行为。”她说。

  “按照有关规定,我们只负责审批公立幼儿园的收费,私立幼儿园收费权利虽然在这些幼儿园,但对于收费也有相关的规定。”金水区物价局综合科工作人员周某明确表态:金水区物价局没有批准该联合涨价行为。

  既然物价部门和教育部门都未审核其联合涨价,那么通知中的“上级部门”又是哪个部门呢?记者希望采访有关幼儿园负责人进一步了解情况,但多家幼儿园都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昨天下午,郑州市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有关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庙李村6所幼儿园联合涨价的行为涉嫌违法,该部门将马上组织人员对其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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