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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挂车辆转回甘肃可享规费包缴优惠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4日07:55 兰州晨报
本报讯(记者刘健)3月3日,省交通征稽局召开了2008年全省交通征稽工作会议。记者在会上获悉,从今年开始,对未按规定办理调驻手续的外挂车辆,将严格按规定补征差额规费,而对于外挂车辆转回甘肃的则可享受交通规费包缴优惠。 根据《甘肃省公路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办法》,凡在我省缴纳公路交通规费的车辆,将享受一定优惠政策。以客车为例,车龄在8年以内(含8年)的,全年缴纳10个月的交通规费,8年以上的,全年缴纳9个月的交通规费。据初步统计,目前我省共有外挂车辆2000多台,14000多个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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