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丈原村违法占地被处罚款8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4日08:00 三秦都市报

  岐山县五丈原村村领导不顾群众强烈反对,动用机械强行铲除麦苗建砖厂的事情,经过本报报道以后近日有了结果:五丈原村被处以8000元罚款,五丈原村一组组长被罢免了职务。

  经过岐山县国土资源局调查,五丈原村村领导于2008年1月8日召集了该村一组部分村民开会商议建砖厂后,在没有取得土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村组干部于2月18日动用机械铲除麦苗,破坏耕地。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属于未批先用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岐山县国土资源局对五丈原村的土地违法行为处以8000元罚款的处罚,并责令其恢复耕地原貌;建议五丈原镇纪委对五丈原村村党支部书记白根儿、村主任见春岐给予警示谈话及罢免该村一组组长见喜怀组长职务。

  据了解,五丈原镇纪委已对五丈原村村党支部书记白根儿、村主任见春岐做了警示谈话,二人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作出了深刻的检查,一组组长见喜怀组长职务已被罢免。

  本报记者 董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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