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建议尽快理顺环境监测管理体制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4日09:33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4日电 (记者吴晶晶) 环境监测数据是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但在我国,环保、水利、卫生、建设等部门都有权力进行环境监测,多头发布环境监测信息往往导致环境监测信息混乱。全国政协委员温香彩建议,我国环境监测管理体制必须尽快理顺。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国土、建设、水利、农业、卫生、环保、林业、气象、海洋等部门,分别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有关领域和要素的环境监测。目前全国各部门、各地区已形成近万个监测机构、30多万人员的监测队伍。

  温香彩委员表示,由于缺乏统一的监督管理,各部门在监测断面布设、监测内容、技术规范、评价标准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发布的环境监测报告,不仅在监测区域上有重复,内容上有交叉,而且监测评价结果往往存在很大不同和争议。

  “因多头发布环境监测信息造成的信息混乱,不仅使政府及有关部门不能全面准确掌握环境状况,对政府科学决策和宏观调控造成困难,而且影响了政府在社会公众中的权威和公信力。”温香彩委员说。“此外,目前环境监测管理体制沿用旧的‘块块管理’模式,由于受地方利益的驱动,反映环境质量和环保业绩考核时,可能受到一定程度的行政干预。”她说。

  据温香彩委员介绍,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并没有一部统一的、专门的环境监测法律法规,各部门依据不同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开展监测活动。如环保部门按照环境保护法,水利、气象、海洋等部门按照水法、气象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开展本部门的环境监测与管理活动。这导致我国地表水环境监测工作职责不明确。

  温香彩委员建议,国家应尽快制定专门的《环境监测管理条例》,对环境监测工作、机构和数据的性质、地位与作用,环境监测的管理体制,中央与地方、中央部门之间在环境监测事务中职责与关系等做出明确规定,为依法开展环境监测提供法律保障。

  同时,她认为应有专门机构承担拟订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划计划,研究协调中央和地方、环保与其他部门之间的监测关系,统一环境监测技术标准,协调环境监测数据共享与发布等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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