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人大建议将选举法修改列入2008年立法计划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4日11:31 中国网

  中国网消息: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于3月4日(星期二)上午11:00在人民大会堂一楼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由大会新闻发言人姜恩柱就会议议程和人大工作相关的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以下为部分内容摘要。

  [人民日报记者]:我国选举法规定,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农村与城市每一位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比例为四比一,为什么要这样规定?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建议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请问,全国人大是否计划对选举法进行修改? [11:27]

  [姜恩柱]:1953年我国制定第一部选举法时,将全国人大代表中农村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比例定为八比一; 1995年修改选举法时,将农村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比例调整为四比一。这样规定都是从我国当时的实际情况出发的。 [11:27]

  [姜恩柱]: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城镇人口的比例不断提高,有必要修改选举法,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选举法的修改列入2008年立法计划。当然,2008年立法计划将由这次会议新产生的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最后作出决定。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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