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将先评残后康复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4日13:33 金羊网-羊城晚报

  深圳市拟在年内立法,目的是加大工伤保险康复工作力度

  本报讯 记者欧阳四平报道:昨日,深圳市劳动保障局发布消息称,拟将先康复再评残改变为先评残后康复,给工伤员工合理的评残和偿付,从而激励工伤员工进行康复治疗。

  已制订相关法规草案

  据悉,2007年,深圳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752万人,在全国城市中位居首位,工伤事故发生率却比2006年大幅下降18.2%。深圳市劳动保障局称,今年将进一步加大工伤康复工作力度,提高工伤康复员工待遇水平。首要工作是加快工伤康复立法。市劳动保障局专门对此项工作进行了部署,加快了工伤康复立法步伐,目前已制订出《深圳市工伤医疗及康复管理办法》(草案),并已纳入市政府今年立法计划中。

  据介绍,该办法旨在使深圳市工伤医疗和康复工作有法可依,提升制度化规范化程度。该办法将根据深圳实际,增加地方补充成分,扩大现有工伤康复诊疗目录的范围;适度提高假肢、矫形器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置换的标准;注重提高工伤康复人员康复期间的生活补助费。该办法的实施将从根本上提高深圳市工伤康复水准。

  工伤者康复治疗100%

  据了解,该办法遵循“工伤有康复康复有保障”的原则,凡属约定医院提出康复建议的,100%给予康复治疗,工伤员工因种种原因不愿进行康复的,劳动保障部门将积极动员采取措施,让他们安心接受康复治疗。

  为此,该办法探索建立激励引导机制,拟将原有先康复后评残改变为先评残后康复,激励工伤员工进行康复。一方面,工伤康复约定医院在提供康复服务之后,劳动保障部门将给予合理评估和结算,以激励医院进一步改善康复服务质量;另一方面,探索将原有先康复后评残改变为先评残后康复,给工伤员工合理的评残和偿付,从而激励工伤员工进行康复治疗,有利于改变他们受伤后的生活态度,帮助他们树立重返工作岗位的信心。

  将健全统计财务制度

  深圳市工伤康复工作从最初的主要依托省工伤康复中心,到今年已发展至八家工伤康复定点医疗单位,包括市第二、南山、宝安、福田、罗湖、盐田人民医院,龙岗中心和龙城医院等。这八家医院康复技术和服务水平较高,康复规模、设施和项目、综合条件都保持了较好的水平。

  记者还了解到,该办法将健全工伤康复统计财务管理制度。一是从实际发生费用的源头上,对医院工伤医疗及康复支出要求进行详细分类;二是从统计的源头上,进一步要求完善信息管理系统。在财务管理方面,将医疗费用、康复费用按照医院结算口径据实分账,使会计账目更准确、明晰。

  (编辑:Winzi)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诚招合作伙伴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