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被指欲组建公司为卸任官员找出路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4日21:06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3月4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中国国民党籍“立委”费鸿泰今天说,台当局“行政院”打算于5月1日成立“台湾都市更新公司”,官股占49%,民股占51%,意图逃避台湾“立法院”监督,是鐽震案与圆山饭店案第二。台当局“经建会主委”何美玥否认指控并表示,依内部工作时间表确实要在5月1日成立,但仍须经“立法院”同意。

  报道称,费鸿泰(台北市)下午在台湾“立法院”施政总质询时指出,台湾都市更新公司由台当局“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出资40%,官股银行投资9%,官股合计占49%;且投资预算将以“预算并决算”方式送进“立法院”,目的就是为逃避“立法院”监督。

  费鸿泰还表示,台当局内部流出的数据显示,台湾都市更新公司筹设于去年12月签核,将于5月1日成立,7月1日正式对外营业;且内部流传董事长可能由台当局“内政部长”李逸洋或“经建会副主委”张景森担任。担任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的费鸿泰表示,台当局若将此案送“立法院”,国民党团绝对反对成立这家公司。

  报道称,何美玥答询说,去年“立法院”通过“都市更新条例”,要求应成立民间公司进行都市更新,台湾都市更新公司成立是应“立法院”要求。规划台湾都市更新公司资本额60亿元(新台币,下同),“经建会”出资40%,即24亿元,另外60%由民间投资。

  何美玥澄清,“经建会”没有要求官股银行投资9%;台当局“财政部长”何志钦表示,“财政部”没有要求官股银行入股,是开放各银行自由参加。

  李逸洋也指出,台当局筹设台湾都市更新公司会议,他一次都没有参加过,外传他要接董事长一职,真是太离谱。况且,整个案子须报“立法院”同意,只要“立法院”不同意,“内政部”就不会推动。(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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