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1名副连长驾车撞团长获刑3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4日21:49 天山网

  天山网讯 (记者牧磊 曾辉报道) 2月3日,图木舒克市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故意杀人未遂案,判处被告人管远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管远原是农三师某团的一个副连长,因在民主选举中落选,便怀疑是该团团长王某从中作梗。

  2007年8月1日21时许,喝酒后的管远驾车在该团团部大楼前找到王某,要谈自己落选的事情。王某见管是酒后,便不愿与其纠缠,让其先回家以后再说,与王某一同散步的其他人也好言相劝。但管远不听劝,拨通某位亲戚的电话后让王某接听,王某不接用手一挡,手机便摔到了地上。气急败坏的管远见状便说:“你等着,我开车撞死你。”王某以为其说的是气话就说:“你来吧。”却不曾想,管远边说“你站在路中间”边回到自己的车上,竟真的开动汽车加大油门向王某撞来。王某等人及时躲开,小轿车便撞到了王某旁边停着的一辆女式摩托车。管远见没撞上人,便在机关门前调转车头,再次向王某撞来。王某等人及时躲到了路基下。管远随后被派出所民警带走。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故意杀人(未遂)罪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管远当庭未作任何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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