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智障女产子求鉴施暴者”追踪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5日04:29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李贤斌

  本报讯 昨日,本报《16岁智障女 产子求鉴施暴者》一文报道后,引起读者强烈反响。吴兴法的举动,究竟是无奈还是非理性选择?这起事件的背后,又引发人们怎样的思考?

  昨日,记者再次深入南安,并采访了有关法律界人士。

  生下孩子做鉴定

  这种成本太高了

  “太特殊了,这种案例还是第一次听说。”在福建义全律师事务所谢黎芳律师看来,受害者是个未成年少女,又有智障,发生这样的事情本身就已经够不幸了,养父又替她作出这样的选择,乍听起来简直是荒唐,但细一想,也许在农村,在吴兴法看来,除了生下孩子,没有其他的有效途径可以证明谁对他的女儿实施了强奸。

  谢律师觉得,这种非婚生育的孩子,从个案来说,如果找到孩子的父亲,他将要面临法律的惩罚,孩子的母亲又是智障、未成年人,本身没有抚育能力,大人用“产婴证奸”的办法,可谓押上孩子一生的幸福。“这是法治社会追究犯罪所必须付出的代价吗?正义的成本是不是太高昂了?”

  理性选择不可忽视

  长期代理刑事案件诉讼的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泉州分所蔡文明律师则觉得,这起案件说明了国民当中个体的理性问题,即便司法鉴定技术、法律环境等都没有问题,也还存在一个理性选择的问题。这起案件中的养父可能会有这样一种想法:女儿必须把这个孩子生下来,证明男方是个罪犯。为了达到复仇的目的,他是不计后果的,不考虑对孩子公不公平。蔡律师认为,公民在懂法的前提下,社会应该尊重个人的选择。但如果不懂法,这种选择在很多层面上是缺乏理性的。发生这样的事,一个原因可能是对现代科技不了解。因此,在农村,科普和普法同样重要。

  □对话吴兴法

  记者(以下简称“记”):你知道不生下孩子也可以做DNA鉴定吗?

  吴兴法(以下简称“吴”):我是一个农民,识字不多,这事发生之前,从没听说过DNA鉴定,就是现在,也不怎么理解,警察跟我说了这方面的内容,但我不怎么听得懂,问了有知识的亲戚,他们建议说生下孩子更有把握。

  记:你相信女儿说的这些话吗?

  吴:相信,也不相信。她是孩子,这种事在农村见不得人,她不敢乱说。她智力上有点毛病,也可能忘了一些事。因此,证据比什么都重要。

  记:有没有考虑过,这孩子的将来怎么办?

  吴:考虑不了那么远。我现在只考虑,怎样抓到那个人,让他受到法律的惩罚,让他负起该负的责任。至于这个孩子,将来走一步看一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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