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建遗油损害赔偿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6日02:27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郭鲲)昨天,全国政协委员、交通部海事局常务副局长刘功臣表示,国家将出台《防治船舶污染条例》,遗油建立损害赔偿机制。

  刘功臣在参加小组讨论时介绍,去年韩国发生了万吨油轮遗油事件,船舶的海洋污染引起了社会关注。目前我国沿海每天大约有四五百条油轮航行,船舶密度的增加导致发生大规模遗油污染几率远远高于韩国。但我国目前在遗油污染处理和防治污染扩大的能力有限。

  刘功臣透露,我国将出台《防治船舶污染条例》,明确船舶污染的法律责任,并建立遗油损害赔偿机制,通过油船强制保险等方式对参与清除人员进行补偿。(更多精彩新闻 请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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