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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今年投入68亿建设廉租房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6日02:48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贾海峰 北京报道 “今年中央用于廉租房建设资金达到68亿元,比去年增加17亿元。” 3月5日上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全国人大十一届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建立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帮助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是重要民生问题。 加大廉租房投入 廉租房面向城镇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目前仅能覆盖到城市低保家庭。建设部等有关部门在制定住房保障规划中指出,有条件的部门应在2007年底将廉租房覆盖范围扩大到城市低收入家庭。 但是大部分城市廉租房建设“家底很薄”,扩大廉租房建设规模势在必行。 全国政协委员、中信资本CEO张懿宸在3月5日全国政协经济组分组讨论中表示,廉租房应该由政府财政拨款建设,目前我国财政收入已经达到5.1万亿元,对廉租房建设的投入力度应该再加大。 按照有关规定,廉租房建设以地方财政投入为主。因此,“没钱建”、“不愿建”是一直制约廉租房建设的“老大难”问题。 相比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模式,廉租房建设所需要的地方政府财政投入最大。地方政府可以以“出地不出钱”的方式与开发商合作建设经济适用房,但在廉租房建设中却需要“又出地又出钱”。虽然一些地方采取“配建”的方式增加廉租房建设,但是相对应的也是地方土地出让金的减免。 “土地收益的大头都给了地方政府,理应由地方政府负主要责任。”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和平区人大副主任欧成中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很多地方政府将土地出让收入用来搞基础设施建设,真正建设廉租房的时候,却“没有钱”投入了。 为落实国务院“24号文”,财政部在2007年下半年出台了中央财政支持廉租房建设的专项资金,对财政困难的中西部城市实行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用来帮助财政困难的地方政府建设廉租房。 为防止地方政府套取资金而不建设廉租房,财政部在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中作了详细安排:地方政府对廉租房建设的投入力度和速度决定其从中央财政专项中获得资金支持的规模。 为提高地方政府建设廉租房的积极性,中央财政在2007年的基础上再追加17亿元,使中央财政投资廉租房的总规模达到68亿元。 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中央财政加大了廉租房建设投入,各地政府也要加强廉租房建设投入。 四项措施保证 欧成中表示,建立住房保障体系的关键是:一是要各地政府制定适合本地情况的住房保障体系;二是要强调地方政府对住房保障政策的落实,尤其是土地和资金的落实。 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四条措施”来保证住房保障体系的建立,其一就是加大廉租房建设投入。 其二,要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建立多渠道投融资机制,通过多种途径帮助中等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合理调整城市土地供给结构,增加中小套型住房用地。 其三,综合运用税收、信贷、土地等手段,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增加住房有效供给,抑制不合理需求,防止房价过快上涨。 其四,加强市场监管,严格房地产企业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依法查处闲置囤积土地、房源和炒地炒房行为。同时,要加强农村住房建设规划和管理,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问题。 温家宝指出,建设住房保障体系的前提仍是在符合我国国情的前提下,建立集约节约的住房制度。坚持从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出发,建立科学、合理的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大力发展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增加中小套型住房供给,引导居民适度消费。 要坚持正确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作用,政府主要制定住房规划和政策,搞好土地合理供应、集约利用和管理,重点发展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高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主要通过市场调节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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