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规定企业与农民工签合同须写清住房保障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6日10:0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本报讯(记者于婷)今年,四川将进行相关的用工规定,凡是与农民工签订用工合同的单位,必须在合同中明确住房 权益。昨日记者在省建设厅了解到,今年四川省将全省住房保障工作纳入政府年终工作目标考核。

  中央资金支持四川总量第一

  四川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中央大力支持中西部地区的廉租房制度建设,去年四川得到中 央财政支持的资金约4.23亿元,“无论是总量还是比重在中西部地区都是最多的。”他称,中央拨款的多少一方面是要看 当地的财政困难程度,更注重考核当地在廉租住房工作上的成效。“相信今年四川将有更多的资金用于廉租房,将有更多四川 百姓可以享受到廉租住房等优惠政策。”

  签合同先说好住房问题

  “今年,四川将制定一系列关于保障农民工住房问题的政策。”该负责人透露,目前,建设厅、发改委、财政厅等相 关部门已经着手从用工合同方面保障农民工住房问题,“相关文件正在制定过程中,预计不久就将出台。”据悉,正在制定的 这一制度将让用工单位作为责任主体,在与农民工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农民工的住房权益,也就是说,合同中进行专项说明农 民工的住房如何解决,是由单位提供住房还是给予专项补贴,“在合同中不能含糊,必须是进行专项明确。”

  新闻链接

  成都市2008年度住房建设计划

  商住房10万套,建筑面积950万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8.30万套,共665万平方米,占商 住房总供应量的70%;公共住房1.25万套,面积100万平方米,其中经适房0.37万套,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 含10%廉租房),限价房0.88万套,建筑面积77万平方米;农迁房1.53万套,建筑面积108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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