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凯:临时干预物价与过去价格管制完全不同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6日11:59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3月6日电(人民网前方报道组)上午10时开始,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记者招待会,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如何控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总理讲了九条,我刚才又重复概括成“一个根本途径、三个重要环节”,这些都是以经济手段为主来控制物价的过快上涨。

  马凯指出,现在对政府采取的一些必要措施,比如说针对一个时期以来一些市场上个别经营企业串通涨价、不合理涨价,中国政府采取了一些临时干预措施,像这些临时干预措施,实际上和过去完全的价格管制和冻结价格是完全不同的。

  马凯对此分析说,首先,这些措施具有合法性,因为价格法规定,在一定时期特殊情况下,对市场可以采取临时干预措施。许多国家也都是这么做的,我想任何一个负责任的国家都会这么做的。

  第二,它具有合理性。从范围上来说,只是对一些居民生活最基本的必需品、少数个别品种采取了临时干预措施,像申报、备案等等制度。这种方法在操作上,不改变企业定价的自主权,不冻结价格,合理的涨价还是允许的。

  第三,具有辅助性的作用。我们根本措施还是促进总需求、总供给的基本平衡,临时干预措施是辅助性的措施。

  第四,具有临时性。当特殊情况消失以后,根据法律程序,报国务院或者当地政府批准以后,就可以解除。所以不要把我们采取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误解为政府要加大行政管制价格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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