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物权法正制订司法解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7日02:05 新京报

  ●最高法副院长万鄂湘

  本报讯 (记者马力)目前,地县法院的财政仍由同级政府承担,何时统一交由省级政府财政承担?全国政协委员、最高法副院长万鄂湘昨天透露,最高法正在论证新方案,有可能实行法院系统的两级财政保障。

  两级财政助力司法公正

  此前有很多专家认为,目前我国的地级和县级法院的财政都由同级政府承担,由于财权掌握在地方政府手中,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司法公正。专家建议应将地县法院的财政统一交由省财政来承担,省法院和最高法的财政由国家承担。

  “马上就会有新的方案出来,这是下一步司法体制改革中保障体制的最重要的一步。”万鄂湘昨天透露,新方案中可能就将实行两级财政保障,目前正在论证当中。

  而对于两级财政保障是否就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司法独立?万鄂湘强调说:“我们从来不提‘司法独立’,按照宪法的原则,应该是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法院院长加强异地交流

  在此次各省市的换届中,不少省级法院的院长实行了异地交流,检察机关也和法院机关有所交流。对于异地交流这种方式,万鄂湘表示,这出于多方面的考虑,“首先是多岗位的锻炼,特别是检法两家的工作性质,相互交流一下,更能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同时,他认为,各地法院领导不从本地产生,在抵御法律外力等方面有好处。“总的目的是为了司法公正的目标。”

  他透露,异地交流也得到了各地党委、人大的支持。至于异地交流这种方式是否会固定为一种制度。万鄂湘认为,这要看实行的效果。“目前效果是不错的。如果值得推广的话,可能会把它固定下来。”

  物权法正制订司法解释

  万鄂湘昨天还表示,《物权法》的司法解释工作已经开始,相关的司法解释涉及多个方面。

  针对小区地上停车位的界定,万鄂湘对此表示,正在研究制订当中的司法解释包括这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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