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正制定政策应对名人富人利用港澳身份超生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7日02:05 新京报

  本报讯 昨天,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马力表示,针对超生的名人富人,政府将给予罚款和曝光的双重惩罚。此外,由于出生性别比居高难下,她建议增加““非医学鉴别胎儿性别罪”。

  超生记录与金融信用挂钩

  由于名人富人超生影响恶劣,因此受到了社会及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马力说,首先会按规定处罚超生者年收入3-10倍的社会抚养费,富人超生时罚款就会水涨船高,其中就有过罚款100多万的例子。此外,还针对其名人珍惜名誉的特点,进行曝光,降低其社会信誉度。

  马力强调,鉴于不少名人富人借助自己获得的港澳身份或外国国籍,钻国家计生政策的空子超生,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制订相关政策。

  针对城镇人口的超生,去年国家计生委曾要求对其纳入央行的征信系统。马力解释,该系统最终并非和央行挂钩,仅仅让城镇超生者的金融信用受损,在办理贷款等业务时造成不便。而是纳入税务及社会保障系统,使得超生的人口无法享受国家的社会保障等种种福利,使超生者“无便宜可占”。

  普惠政策不应以人头计算

  据统计,2007年我国的人口性别比继续攀升,达到了120.22。马力代表介绍,出生性别比现在仍难以改变,直接问题是B超的广泛普及,导致大量选择性别情况的出现。她提出要增加“非医学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罪”,目前仅仅是规定无医疗资质的机构鉴定胎儿性别犯法,但忽略了目前一些正规医院也违规操作。

  马力介绍,目前的一些普惠政策与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出现矛盾,大量按人头补助的普惠政策的出现,使得计划生育接受补偿时遭受经济损失,比如征地补偿时往往按照家庭人口进行补偿。导致一些农村出现了多生孩子多得益,少生或不生孩子家庭吃亏的现状。

  马力因此建议,各地在进行普惠补偿时尽量以家庭为单位,而以个人为单位补偿时,对计划生育家庭进行优先、优惠及优待。

  本报记者 蒋彦鑫 徐春柳 魏铭言 李静睿 王卡拉 杨万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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