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代表和委员建议工资协商制 不能只让老板说了算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7日04:04 东方今报

  □特派记者 王秋欣 夏友胜

  今报北京讯“现在4元钱只能买1斤大葱,而以前却能买一大捆。物价涨得这么厉害,工资是不是也应该‘水涨船高’啊?”昨天,一些代表和委员在接受关于“工资待遇”问题的采访时说:应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逐步缩小收入差距,同时建立企业和劳动者双方利益的制衡机制。

  驻豫全国政协委员王立东谈到工资问题时,一直摇头,连说工资的涨幅跟不上物价的涨幅。据记者了解,虽然我省自1995年到2007年,先后6次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但不意味着人人都能拿到不低的工资。在个别地方,像环卫工、保洁员等,拿到的工资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与此同时,垄断行业工资偏高,拉大了收入差距,这引起了大家的关注。

  王立东认为,最好的办法是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逐步缩小收入差距。物价上涨,工资也就随着相应增长。现在我们实行的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加大补贴力度等,措施都很好,如果能够发扬光大,增长幅度和覆盖面再大一些的话,应该能够抵制住物价上涨的压力。

  对于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委员们也特别关注。王超斌说,要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最根本的是要形成一种平等、有效的工资谈判机制,政府、工会和企业要通过一个有效的机制,来对农民工工资进行民主协商。有了这种制度,才能保障农民工工资水平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而不断提高。

  全国人大代表买世蕊则建议,政府建立企业和劳动者双方利益的制衡机制,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工资的高低不应单方面决定。而像环卫工等低收入者的工资,劳动监察部门可建立登记监管制度,对少发拖欠等违法行为实施重罚。“其实,国家目前正在进行这方面的举措。”王立东说,这几天,很多委员、代表围绕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调节垄断行业收入等问题,提出了很多意见和建议,据悉,国家普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原则性文件已制定完成,并上报国务院,有望不久后公布实施。“此规定一旦出台,有可能缓解工资待遇严重两极化的问题。”王立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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