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乔波委员:体育商业保险亟需立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7日08:05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3月6日讯 记者陈煜儒全国政协委员叶乔波非常关心中国退役运动员、伤残运动员的生存与发展,认为应该加快体育商业保险的立法进程。

  叶乔波说,在体育商业保险立法方面至少应该考虑三个问题:一是国家体育总局应尽快牵头组织司法、财政、保险等部门的专家,针对运动员伤残事故、强制医疗、伤残保险提出相匹配的体育险种并予以立法,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二是根据运动项目风险程度和运动成绩等级标准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各运动管理中心、单项协会、运动队、俱乐部、运动员本人必须参与保险,赛事承办方也应为参赛者提供商业保险,形成制度并纳入单位领导政绩考核;三是加强伤病防御和医疗能力,实施队医、主治医师、主任医师三级责任制;会同民政部、卫生部等相关部门,共同制订《运动员伤残评定标准》和《运动员诊断就医制度》。

  叶乔波委员还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了《中国退役运动员生存与发展的对策与建议》,建议从体育彩票基金中拿出一部分钱,扶持退役运动员再融入社会的生存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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