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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庆委员:用法律制止垃圾广告扰民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7日08:05 法制日报
王永庆 本报北京3月6日讯 记者袁定波“海景房,每平方米10000元,机会不容错过!”嘟嘟,手机短信响起,又是楼盘广告。对此,王永庆委员在提案中建议尽快修改完善广告法,禁止垃圾广告扰民。 无孔不入的广告,反映了政府部门在信息管理上的漏洞。王永庆说,不论是楼宇电视还是网络、手机短信中的大量广告内容,都是以所谓的新技术手段实施的扰民的行为,是一种公害。 他建议,应尽快修改完善广告法,对新技术带来的广告传播形式的变化,要有相应的严格规定,要有审核和发布的规则,以确保国家信息安全和公民个人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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