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松海委员:避免土地闲置应征收“闲置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7日08:05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3月6日讯 记者陈煜儒高效利用土地,使闲置的土地尽快进入市场,是土地监管部门的责任。山东经济学院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郭松海委员建议,对闲置一年以上的土地,国家应该按土地交易价格的20%收取闲置费。

  郭松海说,据《中国房地产土地囤积及资金沉淀评估报告》显示,到2007年底,开发商通过规范和非规范囤地约10亿平方米。他认为,此囤地规模,大约可支持开发商开发4年,也就是一个完整的开发期。他呼吁土地监察主管部门应充分利用卫星遥感影像、地名等地理信息集成系统,对闲置土地认真识别分析,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对土地闲置满两年的,应依法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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