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女提出分手男朋友将其劫杀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7日08:08 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记者 石义胜 实习生 颜昭雄 通讯员 邹序)犯罪嫌疑人陈某得知女友要与其分手后,一气之下将女友杀死,劫走其随身财物逃逸,日前被公安机关抓获。鉴于案件性质恶劣,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日前已将该案报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2007年10月,犯罪嫌疑人陈某在福田区巴登街结识了卖淫为生的吴某,两人随后发展成男女朋友。为表诚意,陈某把自己11月的工资700余元交给女友保管。但后来吴某觉得男友经常来找她,影响自己“生意”,遂于2007年12月向陈某提出分手,并称以后两人发生性关系时要照样收钱。陈某心生愤慨。当月18日下午4点左右,陈某以嫖娼为由至吴某的住处,在与吴某发生性关系的过程中,陈某用手掐住吴某的脖子致其昏迷,又用皮带、床单等勒死吴某。陈某随后拿走吴某裤子口袋里的1部手机、人民币200元和1张工商银行卡,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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